根據《建設項(xiang)目竣工(gong)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huan)規環(huan)評 [2017] 4號,現對《黃山嘉(jia)恒科技有限(xian)公(gong)司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pin)生產項目(現階段)竣(jun)工環境保護驗收(shou)監測(ce)報告(gao)》進行網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nian)8月6日,黃山嘉恒科技有限(xian)公司根據《年產(chan)8000噸飽和(he)聚酯(zhi)樹脂系列產(chan)品生產(chan)項(xiang)目(mu)(mu)(現階(jie)段)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收(shou)監測報告》并對(dui)照(zhao)《建設項(xiang)目(mu)(mu)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收(shou)暫行辦法》,嚴格依照(zhao)國(guo)家有關法律法規(gui)、建設項(xiang)目(mu)(mu)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收(shou)技術(shu)規(gui)范、本項(xiang)目(mu)(mu)環境(jing)影(ying)響評價報告和(he)審(shen)批部門(men)審(shen)批決定(ding)等要求對(dui)本項(xiang)目(mu)(mu)進(jin)行驗收(shou),提出意見(jian)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黃山嘉恒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黃山市徽州區循環經濟園紫金路1號,建設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項目,主要生產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8000噸/年。本項目年工作約300天,日生產小時數為24小時,實行三班兩運轉工作制,年生產時間為7200小時。
本項目現階段驗收范圍:項目總用地占地約26.3畝,實際總投資約3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612萬元。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能力。本項目建設1棟丙類飽和聚酯生產車間(4層,占地面積1555.9m2,建筑面積5358.9m2),1棟丁類輔助用房(一層,占地面積237m2),1棟丙類成品倉庫(一層,占地面積1193.6m2),罐區一個(占地面積621m2),4個儲罐(1座150m3立式固定二乙二醇儲罐,1座150m3立式固定乙二醇儲罐,2座150m3立式固定新戊二醇儲罐)。生產車間內建設飽和聚酯樹脂生產線7條,總產能約為8000t/a(其中G5型生產線2條,產能3000t/a;G6型生產線2條,產能2640t/a;G7型生產線1條,產能1200t/a;G9型生產線1條,產能1080t/a;中試生產線1條,生產各型號樹脂,產能72t/a),主要配置反應釜(6個20000L、1個8000L)、切片機、包裝機等設備。環保設備主要有布袋除塵器2套、堿洗噴淋塔2套、RTO蓄熱燃燒設施1套、污水池1套。項目供熱系統建有400萬大卡燃氣有機熱載體爐1臺。同時建設雨、污分流收集系統,冷卻水循環系統,固廢貯存場所,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環保工程。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黃山嘉恒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委托安慶市環信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開展《黃山嘉恒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并于2019年6月28日取得黃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該項目的環評批復文件黃環函【2019】157號,并于2022年進行廢氣深度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號:202234100400000035)。2022年2月18日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913410043367443539001P。
(三)投資情況
黃山嘉恒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項目實際總投資約3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12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8000t/a。
聚氨酯高性能固化劑車間已建成但相關設備未安裝,粉末涂料車間未建設,不在本次驗收范圍。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現階段建設為年產8000噸飽和聚酯樹脂,聚氨酯高性能固化劑和粉末涂料未建設,不在本次驗收范圍,不屬于重大變動;廠區東北角預留倉庫用地建設丁類RTO裝置,環境防護距離范圍無變化且未新增敏感點,不屬于重大變動;儲罐區設有6個儲罐,其中4座(150m3)用于飽和聚酯樹脂生產,用于存儲乙二醇(1座)、二乙二醇(1座)、新戊二醇(2座),另2座用于聚氨酯固化劑生產的儲罐不在本次驗收范圍,不屬于重大變動;項目建設一臺400萬大卡天然氣鍋爐供熱,僅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不使用0#柴油,不新增污染物,不屬于重大變動;鋼帶切片機數量為4套、包裝機數量為4臺(2臺包裝機組共用1套碼垛機組)、酯化罐數量為7臺(1臺反應釜對應1套),相應設備數量增加不會增大生產、處置或儲存能力,不屬于重大變動;車間工藝廢氣處理設施發生變化,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與工藝有機廢氣一并送入堿噴淋塔+蓄熱燃燒裝置+堿噴淋塔處理后達標排放,不屬于重大變動。本項目廢氣處理設施發生改變,已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備案號:202234100400000035),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1)本項目飽和聚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為投料過程的不凝氣、反應釜中(酯化反應、聚合過程、真空縮聚)產生的不凝氣、過濾放料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以上廢氣經管道收集輸送至堿噴淋塔+蓄熱燃燒裝置TA004+堿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
(2)污水站廢氣經收集送入堿噴淋塔+蓄熱燃燒器+堿噴淋塔處理達標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
(3)粉塵廢氣
飽和聚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來源于投料過程以及破碎包裝過程,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并入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破碎包裝粉塵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3達標排放。
(4)天然氣鍋爐廢氣
天然氣鍋爐產生的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由12m高排氣筒(DA004)外排。
(二)廢水
本項目廠內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主要的污水種類有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廢水(酯化、真空縮聚過程均產生廢水),堿液噴淋塔廢水,設備地坪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產生的廢水進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和園區聚酯樹脂污水處理廠(黃山聚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標準限值后,經園區污水管網進入黃山聚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園區雙益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后排入園區雙益污水處理廠,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徽州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A標準后,外排至豐樂河。
(三)噪聲
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廠房車間隔聲、消聲、基礎減震,加隔聲罩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有放料過濾殘渣、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內袋、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桶、機械及地面擦拭抹布、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以及職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屬于一般固廢,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收集后委托歙縣天寶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處理。放料過濾殘渣、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內袋、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桶、機械及地面擦拭抹布均屬于危險廢物,種類主要包括HW13、HW49兩大類;形態為固態。本項目建設一座占地面積15m2的危廢暫存場所,對于各類固態危廢,采用袋裝,分類收集,分區存放,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
(五)土壤、地下水
源頭控制結合進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區采取相應的防滲措施。本項目重點污染防治區包括生產車間、污水收集渠、管溝、污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圍堰、初期雨水池、罐區底層面、危廢庫等區域,采用復合防滲結構型式或剛性防滲結構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區包括成品庫、循環水池、消防水池、維修間、鍋爐房等區域。切實做好分區防滲同時設置地下水監控井,跟蹤監測,信息公開。
(六)環境風險
根據項目環境風險識別,本項目不存在重大風險源,項目事故狀況下需要收集的廢水包括消防廢水和初期雨水,在廠區西南側地勢最低處,建設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積約60 m3;建設1座事故應急池,有效容積約400 m3;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應急池之間有溢流通道,可以滿足項目事故狀況的廢水臨時儲存需要。事故處理結束后,分批次將事故池排放的廢水處理達接管標準后并入污水總排口至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罐區設置圍堰、罐區及生產設備管線設置泄漏報警裝置、廠區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設置緊急切斷閥門等。本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在黃山市徽州區生態環境分局備案。
項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風險應急預案基礎上,且落實相應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強應急演練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狀況下的不利環境影響。
(七)在線監測裝置
本項目廢水、廢氣排放口均已規范化建設,廢水預留監測點位和設置標識牌,廢氣排放口設置檢測孔位、監測平臺和標識牌,同時本項目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裝流量在線監測設備,有機廢氣排放口(DA002)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端口在徽州區環保局)。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我單位委托安徽國晟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23日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 有機廢氣處理效率為77.55%,基本達到有機廢氣處理設施預期處理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建設處理規模為50m3/d的污水處理設施,生產期間所有廢水均通過管道輸送至污水收集池。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本項目廢水中污染物pH值7.3、COD 25713mg/L、氨氮17.0mg/L、總磷3.36mg/L、總氮54.7mg/L、懸浮物176mg/L、動植物油62.5mg/L、可吸附有機鹵化物270ug/L,廢水中污染物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水量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水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及園區污水處理站接管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驗收監測期間,廢水中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2、廢氣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本項目目前存在檢測方法的廢氣中污染物均已檢測,工藝有機廢氣中污染物非甲烷總烴15.0mg/m3、顆粒物13.0mg/m3,二氧化硫低于設備檢出限、氮氧化物7.0mg/m3,包裝廢氣中顆粒物顆粒物14.3mg/m3。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規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6中規定;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規定;天然氣鍋爐廢氣中污染物煙氣黑度<1級、顆粒物折算濃度17.0mg/m3、二氧化硫低于檢出限、氮氧化物折算濃度18.0mg/m3,氮氧化物能滿足皖大氣辦[2020]2號要求,二氧化硫、顆粒物、煙氣黑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3、噪聲
根據驗收監測可知,廠區四周晝夜噪聲東側58.3dB(A)、47.8dB(A),南側57.7dB(A)、48.4dB(A),西側57.9dB(A)、46.4dB(A),北側58.3dB(A)、47.7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4、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2017)》推薦計算公式可知,本項目廢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111t/a,小于許可排放量252t/a(30000mg/L);氨氮0.075t/a,小于許可排放量0.84t/a(100mg/L);DA002廢氣中污染物排放量顆粒物0.603t/a,小于許可排放量1.824t/a(20mg/m3);非甲烷總烴0.706t/a,小于許可排放量1.094t/a(60mg/m3);二氧化硫0.007t/a,小于許可排放量5.4t/a(50mg/m3);氮氧化物0.33t/a,小于許可排放量10.8t/a(100mg/m3);DA003廢氣中污染物排放量顆粒物0.06t/a,小于許可排放量0.48t/a(20mg/m3)。
綜上所述,廢水、廢氣中污染物總量均達標排放。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
本項目廠內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主要的污水種類有飽和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生產廢水(酯化、真空縮聚過程均產生廢水),堿液噴淋塔廢水,設備地坪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產生的廢水進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和園區聚酯樹脂污水處理廠(黃山聚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標準限值后,經園區污水管網進入黃山聚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園區雙益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后排入園區雙益污水處理廠,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徽州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A標準后,外排至豐樂河。滿足驗收要求。
(二)廢氣
①本項目飽和聚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為投料過程的不凝氣、反應釜中(酯化反應、聚合過程、真空縮聚)產生的不凝氣、過濾放料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以上廢氣經管道收集輸送至堿噴淋塔+蓄熱燃燒裝置TA004+堿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②污水站廢氣經收集送入堿噴淋塔+蓄熱燃燒器+堿噴淋塔處理達標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③粉塵廢氣
飽和聚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來源于投料過程以及破碎包裝過程,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預處理后,并入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破碎包裝粉塵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3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④天然氣鍋爐廢氣
天然氣鍋爐產生的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由12m高排氣筒(DA004)外排。滿足驗收要求。
(三)噪聲
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廠房車間隔聲、消聲、基礎減震,加隔聲罩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滿足驗收要求。
(四)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有放料過濾殘渣、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內袋、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桶、機械及地面擦拭抹布、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以及職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屬于一般固廢,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無毒無害原料包裝物及未污染危化品的外包裝袋收集后委托歙縣天寶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處理。放料過濾殘渣、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內袋、含有毒有害化學品原料包裝桶、機械及地面擦拭抹布均屬于危險廢物,種類主要包括HW13、HW49兩大類;形態為固態。本項目建設一座占地面積15m2的危廢暫存場所,對于各類固態危廢,采用袋裝,分類收集,分區存放,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滿足驗收要求。
(五)地下水
源頭控制結合進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區采取相應的防滲措施。本項目重點污染防治區包括生產車間、污水收集渠、管溝、污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圍堰、初期雨水池、罐區底層面、危廢庫等區域,采用復合防滲結構型式或剛性防滲結構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區包括成品庫、循環水池、消防水池、維修間、鍋爐房等區域。切實做好分區防滲同時設置地下水監控井,跟蹤監測,信息公開。滿足驗收要求。
(六)環境防護距離
經現場實地勘察,項目廠區北廠界外95m,南廠界外50m,西廠界外97m,東廠界外48m,該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建筑物。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八條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本項目(現階段)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細化環境風險內容,做好環境風險防范工作;
2、補充完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各類污染得到妥善處置;
3、規范危廢暫存庫的建設,完善固廢管理臺賬,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體系;
4、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管理,并做好相應臺賬,確保各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5、進一步完善文本,補充相關附圖附件,全文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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