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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鐵木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年產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和中空夾膠玻璃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3-04-24
2023年4月22日,黃山市鐵木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組織召開“年產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和中空夾膠玻璃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專家評審會,根據《黃山市鐵木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年產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和中空夾膠玻璃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根據現場勘查,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9萬元,占總投資金額的1.97%。項目總用地面積3000m2,實際建設內容:生產廠房1棟、門衛室、辦公室、配電房等配套工程、1條鋼化玻璃生產線、1條夾膠玻璃生產線、1條中空玻璃生產線。項目實際年產能為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中空夾膠玻璃。項目建設內容具體情況見表2-1。
驗收范圍:整體驗收。
驗收內容:年產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和中空夾膠玻璃生產線;主體工程:生產車間;輔助工程:門衛室、配電房等;公用工程:給水,排水,供電;環保工程:廢水、廢氣、噪聲、固廢處理設施。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黃山市鐵木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安徽啟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年產50萬平方米鋼化玻璃和中空夾膠玻璃加工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并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表,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分局于2020年10月28日以歙環字[2020]115號文件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批復。
2022年8月,黃山市鐵木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2017]4號),我公司立即組織技術人員對該項目地理位置、項目布局、規模、污染物處理與排放等情況進行現場踏勘,收集相關資料,并編制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方案。根據方案,我公司于2022年10月20、21日開展了現場采樣、監測及調查,根據監測及調查結果編制完成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9萬元,占總投資金額的1.97%。
二、工程變動情況
驗收時,經租賃單位同意將廠房與原安達爾公司辦公樓之間的空地改造為原料區和成品區。其他無較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措施建設情況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污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玻璃清洗、磨邊、打孔廢水。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污水排放量為1.2t/d,即360t/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送往歙縣污水處理廠集中深度處理。玻璃清洗、磨邊、打孔廢水經廠內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產生的廢氣為中空玻璃密封膠固化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玻璃磨邊、打孔時產生的顆粒物。
(1)有機廢氣
封膠固化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2)磨邊、打孔粉塵
磨邊、打孔工序均采用濕法工藝,磨邊時噴水進行冷卻和抑塵,打孔時水流會經鉆頭流出冷卻和抑塵,產生的粉塵絕大部分被水流帶入沉淀池中,極少量的粉塵被高速旋轉的砂輪和鉆頭帶出,產生量難以估算,與玻璃的規格、密度等有關。此部分粉塵在車間內自由沉降后清掃外售。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產生的噪聲通過優選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減振和建筑隔聲等方式減少噪聲的影響。
4、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固體廢物主要為:玻璃切割、磨邊、打孔工序產生的玻璃碎渣、鋼化工序產生的邊角料、生產過程中各工段破碎的產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垃圾、廢膠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體廢物
玻璃切割、磨邊、打孔工序產生的玻璃碎渣、鋼化工序產生的邊角料、生產過程中各工段破碎的產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垃圾由廠內收集暫存后外售。
(2)危險廢物
中空玻璃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膠桶、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由廠內收集危廢倉庫暫存后交由黃山永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3)生活垃圾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廠內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結合安徽國晟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及驗收監測情況,監測結果表明:
1、廢氣治理措施
根據驗收監測數據,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現階段封膠、固化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經集氣系統+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達標排放。廠界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治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磨邊、打孔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歙縣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玻璃清洗磨邊打孔廢水經廠內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根據驗收監測數據,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石油類等指標2天的日均值均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B級標準,達標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
建設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經隔聲罩、減振、墻體隔聲等減噪措施和距離衰減后,在四周廠界外1m晝夜間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固體廢物主要為:玻璃切割、磨邊、打孔工序產生的玻璃碎渣、鋼化工序產生的邊角料、生產過程中各工段破碎的產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垃圾、廢膠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體廢物
玻璃切割、磨邊、打孔工序產生的玻璃碎渣、鋼化工序產生的邊角料、生產過程中各工段破碎的產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垃圾由廠內收集暫存后外售。
(2)危險廢物
中空玻璃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膠桶、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由廠內收集危廢倉庫暫存后交由黃山永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3)生活垃圾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廠內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理。
項目現階段各類固體廢物產生、貯存及處理情況如上表所示,各類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均能夠得到有效處置,固廢排放量為0,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五、后續要求
1、明確驗收內容,針對建設內容進行相應環境監測;
2、細化項目主體工程、環保工程等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中相關要求的對照,說明變動情況;
3、加強廢水、廢氣、噪聲等檢測數據的分析,完善三同時驗收表;
4、規范危險廢物的暫存管理,完善各類環保檔案,加強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完善環境管理體系,確保各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5、進一步完善細化文本內容,補充風險防范內容,補充附圖附件簽章。
、驗收結論
本項目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設施運行工況穩定,各項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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