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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全本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4-03-27
根據《建設項目(mu)竣工環境保護驗(yan)收暫行辦法(fa)》國環規(gui)環評 [2017] 4號,現對《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進行網站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黃山市徽州區水利局根據《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羅田村,項目總投資2680萬元,項目主要為河流綜合治理,主要治理工程內容包括清淤清障工程、護岸工程、跌水堰工程及人行便橋(漫水橋)工程。清淤清障工程為對治理河道7.50km范圍內的影響行洪的各種阻水障礙物清除,主要為自然堆積的沙坎、雜草及枯木、人為棄置的建筑及生活垃圾等進行全段清淤清障,總方量2.88萬m3。項目河道治理總長度7.50km,涉及羅田村豐樂河支流羅田河(1.8km)、豐樂河支流石崗灣(5.7km)。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2年9月5日獲得黃山市徽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徽發改投資【2022】110 號)。
2022年10月委托黃山市華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黃山市徽州區生態環境分局關于“黃山市徽州區水利局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同意該項目建設。
2022年11月開始動工建設,2023年5月底建設完成。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680萬元,環保投資95萬元,占比3.5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羅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全部施工區域及環境影響區域。
二、工程變動情況

三、 施工期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 一 )廢水
施工期主要為施工廢水、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施工廢水主要為砂石料加工系統廢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
生活污水依托項目周邊已建化糞池預處理后做農肥使用;施工廢水建造沉淀池等污水臨時處理設施,對懸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廢水需經處理后用于施工現場灑水降塵、施工生產等,砂漿、石灰等廢液宜集中處理,干燥后與固體廢物一起處置。
河道清淤工程及護坡工程在枯水期進行,河道內水量少,工程機械在圍堰內施工建設。基坑排水可在施工工區設置沉淀池,采用靜置沉淀的方法降低廢水中懸浮物濃度,沉淀后用于灑水降塵、施工生產。
(二)廢氣
為減小施工期大氣環境污染的影響,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減輕施工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同時,由于施工揚塵的影響將隨著施工結束而終止,建議盡可能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工期,從而縮短施工揚塵的影響時間。
(三)噪聲
本工程對聲環境的影響主要是施工期各種施工機械設備運轉,通過選用低噪聲、運行良好的施工機械,防止噪聲污染。
(四)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以及施工土方。建筑垃圾及時清運或加以利用不亂堆放及隨意傾倒;施工土方在施工過程或工程結束后回填處理。
①員工生活垃圾
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置。
②沉淀池污泥
本項目設置沉淀池對砂石料加工系統廢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進行沉淀回用,污泥由環衛部門清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
③建筑垃圾
施工產生的建筑廢料主要為施工廢料,鋼材邊角料、木材下腳料分類回收,交廢品收購站處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廢料、廢磚等)集中堆放,及時清運到指定的棄渣堆放場。
④施工土方
施工土方主要是在施工過程中清淤及其他土方工程產生的泥土,在施工過程或工程結束后回填處理。
(五)生態保護
(1)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如下:
施工期河道整治施工應選擇在枯水期進行,施工前必須填筑好施工圍堰,施工階段必須做好水體保護措施。施工沿線靠河一側必須設置連續擋墻,避免廢水、廢渣排入河道。建設單位自身要加大水生生物養護和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制定水生生物保護制度,強化管理,積極配合當地環保、漁政機構嚴厲打擊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行為,尤其是施工方應該對加強自我宣傳。優化施工方案,縮短施工時間,水上施工應避免晝夜連續作業,盡量降低水下作業噪聲。在施工區設置防護網,噪音源周邊盡可能安裝防噪音設備,降低工程噪音對魚類群落的影響。禁止施工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河流;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塵類材料的堆放要遠離水體;降低對渠道水質和水生生物的影響。
(2)陸生生態保護措施如下:
初步設計階段確定項目施工場地、施工便道后,對于施工場地、施工便道等臨時占地,要求在結束后及時清理剩余材料,可以先種植一些淺根性草本植物進行先期綠化,然后復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層,復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復耕。應注意在復耕土壤上增施肥料,可以加快植被恢復。施工挖掘的表土保存回用于植被栽植。同時,應選擇鄉土物種種植綠化,并保證成活率和正常發育。
四、運行期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本工程在運行期不會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
五、 環保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本工程運行期不會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沒有相關環保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本工程運行后不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物。
六、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
驗收調查期間,河道水質中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總磷、總氮、氨氮濃度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20)Ⅲ類標準。總體上本工程施工未對豐樂河羅田河段河流水質產生影響。
(二)大氣環境影響
施工期大氣環境監測表明,項目施工期顆粒物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標準要求,施工未對周圍聲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三)聲環境影響
施工期噪聲監測表明,聲環境質量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未對周圍聲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四)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以及施工土方。
均得到合理處置,未對周圍聲環境造成影響。
(五)生態環境影響
水生生物與陸生生態
施工期與運行期相比,浮游植物物種組成、密度、生物量及多樣性指數、浮游動物多樣性及底棲動物多樣性等均未發生明顯變化。總體而言,工程對區域水生生態和濕地生態系統的影響較小,對陸生生態無影響。
七、驗收結論
本工程針對不同時段的環境影響采取了相應的處理措施,落實了工程設計、環評及批復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風險防范及生態保護要求。驗收相關手續完備,技術資料齊全。本項目滿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本工程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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