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u)《建設項目竣(jun)工環(huan)境保護(hu)驗收暫行辦法》國環(huan)規環(huan)評 [2017] 4號(hao),現對《黃山市歙縣益昌機械鋼錠模有限公司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配件技改
項目竣工環境(jing)保護驗收監測報(bao)告表(biao)》進行網站(zhan)公(gong)示,公(gong)示日(ri)(ri)期:2024年10月11日(ri)(ri)-2024年11月7日(ri)(ri)。2024年10月11日(ri)(ri),根據《黃山市歙縣益昌機械鋼錠模有限公司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配件技改
項(xiang)(xiang)目(mu)竣(jun)工(gong)環境(jing)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yan)收監測報(bao)告》并對照《建(jian)設項(xiang)(xiang)目(mu)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yan)收暫行辦法(fa)》,嚴格依(yi)照國家有(you)關法(fa)律(lv)法(fa)規(gui)、建(jian)設項(xiang)(xiang)目(mu)竣(jun)工(gong)環境(jing)保護(hu)驗(yan)收技術規(gui)范(fan)、本項(xiang)(xiang)目(mu)環境(jing)影響評價報(bao)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xiang)(xiang)目(mu)進行驗(yan)收,提出(chu)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利用原有10000平方米標準車間對原有生產布局進行調整,在不增加產能的基礎上,拆除原有2臺5噸中頻爐(一機兩爐),新購置1臺套4噸中頻爐(一機一爐)和2臺套0.5噸中頻爐(一機一爐),2臺套全自動造型機和兩條單主機全自動水平造型線以及1套樹脂砂再生處理線,形成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車配件生產線。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黃山市歙縣益昌機械鋼錠模有限公司2023年實際投資500萬元建設本項目。2023年7月黃山華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黃山市歙縣益昌機械鋼錠模有限公司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配件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分局于2023年8月21日以歙環字【2023】49號文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批復。同意項目建設。
公司在獲得建設批準后,2023年9月開始施工,2024年2月項目所有設備購置安裝完成,該項目生產設施及配套環保設施運行穩定,2024年3月25日重新申領排污許可證(編碼:9397461001R),2024年6月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歙縣生態環境分局備案(備案證編號:341021-2024-223-L)。2024年5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項目生產設施及配套環保設施運行穩定,對項目進行驗收監測。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及違法記錄。
(三)投資情況
黃山市歙縣益昌機械鋼錠模有限公司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配件技改項目環評預計投資為600萬元,環保投資為8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13.3%,項目實際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5萬元(其中廢氣治理措施58萬元、噪聲治理措施4萬元,固廢治理措施3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13%。
(四)驗收范圍
項目為整體驗收,驗收產能為年產14000噸鋼錠模和4000噸汽配件。項目驗收范圍為:主體工程:2棟生產車間10000m
2(依托已建)、辦公室(依托已建);公用工程:供水(依托已建)、供電(依托已建)、消防(依托已建);環保工程:廢氣治理設施9套、噪聲處理和固廢處理。
二、工程變動情況
實際驗收時,項目廢氣排放口數量增加4個。
對照2020年《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以上兩處變化,均不屬于重大變動。不需要重新報批環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口依托公司已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進入歙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生產工程產生的顆粒物和有機廢氣經布袋除塵器或二級活性炭處理。
排放口編號 |
污染源位置 |
污染工序 |
污染物種類 |
產污設備 |
排氣筒高度 |
配套處理設施 |
DA001 |
鋼錠模生產 |
造型 |
顆粒物 |
造型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2 |
熔爐 |
顆粒物 |
感應電爐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3 |
澆鑄 |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
澆鑄 |
15m |
布袋除塵+活性炭吸附 |
DA004 |
砂處理 |
顆粒物 |
砂處理設備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5 |
鋼錠模+汽配生產后處理 |
鋼錠模+汽配生產后處理 |
顆粒物 |
打磨、拋丸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6 |
汽車配件生產 |
熔爐 |
顆粒物 |
感應電爐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7 |
砂處理 |
顆粒物 |
砂處理設備 |
15m |
布袋除塵器 |
DA008 |
澆鑄、造型 |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
澆鑄 |
15m |
布袋除塵+活性炭吸附 |
DA009 |
制芯 |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
澆鑄 |
15m |
布袋除塵+活性炭吸附 |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運營期間主要噪聲源為造型機、澆鑄機、打磨等后處理設備以及風機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優選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減振,對建筑加裝隔音墻,窗戶玻璃采用中空玻璃等方式減少噪聲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一般固廢主要包括清砂初檢產生的邊角料、磨修廢渣、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布袋除塵器收集砂塵收集后外售處理;熔煉沉渣和廢砂收集后售于物資公司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機油、廢活性炭。危廢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定期委托寧國海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五)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輻射相關安全和防護設施。
(六)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項目主要為黑色金屬鑄造類項目,無需采取化學生產類相關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項目生產車間經混凝土澆筑,采取一般防滲,危廢間已做重點防滲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口依托公司已建化糞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 1996)表4中三級標準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歙縣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驗收監測,生活污水污染物pH值最大值為7.8、COD平均濃度24mg/L、懸浮物平均濃度49mg/L、氨氮平均濃度5.5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7.0mg/L,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表4中三級標排放要求。
2、廢氣治理設施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廢氣和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廢氣。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已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消音、隔聲、吸聲、減振等措施,合理設計車間內設備布局,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廠界外西北側、西南側、東北側1m的噪聲晝間最高59.8dB(A)、夜間最高49.0dB(A),東南側1m的噪聲晝間最高63.2dB(A)、夜間最高52.8dB(A),才子幼兒園晝間最58.5dB(A)、夜間最高46.1dB(A),登第橋晝間最56.9dB(A)、夜間最高45.5dB(A)。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和3類標準,東北側才子幼兒園及西側登第橋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一般固廢主要包括清砂初檢產生的邊角料、磨修廢渣、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布袋除塵器收集砂塵收集后外售處理;熔煉沉渣和廢砂收集后售于物資公司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包括含廢機油和廢活性炭。危廢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定期委托寧國海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5、輻射防護設施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于廢水排放口設置污水排放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項目污水排放滿足(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中要求限值,達標排放。
2、廢氣
項目在廢氣治理設施前后端設置采樣點、廠界四周設置監測點位,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有組織廢氣P1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6.6mg/m
3,P2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4.3mg/m
3(處理效率54.74%),P3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1.6mg/m
3、非甲烷總烴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12.0mg/m
3,P4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7.9mg/m
3,P5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4.5mg/m
3,P6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3.6mg/m
3,P7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1.8mg/m
3,P8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4.0mg/m
3、非甲烷總烴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12.1mg/m
3,P9廢氣排放筒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27.6mg/m
3、非甲烷總烴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12.4mg/m
3,廠界無組織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0.333mg/m
3、非甲烷總烴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1.76mg/m
3,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最大排放濃度1.57mg/m
3、顆粒物廢氣最大排放濃度為0.396mg/m
3。有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廠界無組織顆粒物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要求;有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表 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廠區內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附錄A中排放限值要求。達標排放。
3、廠界噪聲
項目于廠界1m處和敏感點設置噪聲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運營期生產過程中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2類和3類標準達標排放,東北側才子幼兒園及西側登第橋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一般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置,各廢物的處置均簽訂處置協議,達標處理。
5、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周邊地表水豐樂河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環境空氣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廠界周邊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2類和3類標準。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gmmo.cn/uploads/soft/241012/2_15202857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