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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4-05-28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 [2017] 4號,現對《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進行網站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05月27日,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根據《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歙縣循環經濟園緯一路19號,地理位置坐標為:118°22′29.085″E,29°50′44.928″N,本項目(現階段)主要是對原有“年產1800噸環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項目”生產線進行拆除,改造原有廠區,建設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項目占地約20畝,原有生產車間2改為原料倉庫1,原有綜合倉庫改為產品庫,原有產品庫改為包裝物庫房,原有原料倉庫1改為公用工程區和環保設備區,配套建設水、電、汽、消防等公用工程,項目(現階段)環評中為新建設11條有機硅水性助劑生產線,3條電子膠交聯劑生產線,項目(現階段)實際建設10條有機硅水性助劑生產線,3條電子膠交聯劑生產線,十甲基環五硅氧烷生產線暫未未建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3年3月,由安徽皖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3年4月18日黃山市生態環境局以“黃環建函[2023]10號”《關于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同意建設。項目2023年5月開始施工建設,項目于2024年2月竣工完成,2024年3月進入竣工調試并著手開展驗收工作,2024年3月27日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了排污許可重新申請,2024年3月編制完成了《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完成備案(備案編號:341021-2024-213-L),2024年4月,安徽萬超公司委托黃山華安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現階段)進行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在建設中基本做到了“三同時”,項目(現階段)建設完成后進行自主驗收。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設計總投資5284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總投資260萬元,占總投資的4.92%,項目(現階段)實際總投資4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0萬元,占總投資的6%。 (其中廢水治理措施60萬元,廢氣治理措施70萬元,噪聲治理措施20萬元,固廢治理措施40萬,其他措施80萬),環保投資占總投資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的階段性驗收,驗收范圍為:拆除原有“年產1800噸環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項目”生產線、儲運、環保及輔助工程,改造原有廠區,廠區內設有:生產車間、原料倉庫1、原料倉庫2、包裝物庫房、產品倉庫、綜合樓、公用工程房、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危廢庫等構筑物,生產車間內建設10條有機硅水性助劑生產線,3條電子膠交聯劑生產線,驗收產能為年產9715噸有機硅水性助劑、2000噸電子膠交聯劑。項目后期十甲基環五硅氧烷生產線建設完全后將進行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無重大變動,無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噴淋廢水、循環冷卻水及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噴淋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匯同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及循環冷卻水一并排入園區管網,送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至歙縣污水處理處理廠處理排入練江。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廢氣主要是工藝廢氣(包括投料廢氣、合成廢氣、脫低廢氣、灌裝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及危廢間廢氣,生產線投料廢氣、合成反應廢氣、經冷凝后的真空脫低及灌裝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經“兩級水噴淋+除濕+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經負壓密閉收集的危廢庫和污水處理站廢氣一并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不低于 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本項目(現階段)噪聲主要來自于廠房內生產設備和環保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在 85~90dB(A)之間,噪聲源設備在采取消聲減震(基礎減震、建筑隔聲)、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內。經距離衰減、墻體隔聲后可以達標排放。
(四)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生產過程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包裝材料和廢濾芯、濾膜等,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主要是廢危化品包裝材料、濾渣、廢濾網、廢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廢間暫存,統一交由安慶京環綠色環境固廢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門處置。項目(現階段)危廢間及一般固廢暫存區已按標準化建設。
(五)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輻射相關安全和防護設施。
(六)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本項目(現階段)已做好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已建設足夠容量的事故污水(400m3)、消防水(200m3)和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配套設置事故閘。已建立環境風險應急管理體系,根據項目的建設內容重新修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保證防范環境風險的配套設施、裝備的落實,確保在應急狀態下,廢水能自流進入事故應急池;根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中要求已將應急物質配置到位;在生產中嚴格執行防范環境風險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運輸、貯存和生產等環節的環境風險管理;已按照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已加強環境風險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應急狀態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現事故隱患或地下水、土壤異常等環境危害事件,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處置,包括停止生產,并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2、在線監測裝置
項目(現階段)廢水、廢氣排放口均已進行排放口規范化建設,廢水采樣井、廢氣監測孔均已建設,項目(現階段)廢水總排口已設置在線監測設備。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項目(現階段)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噴淋廢水、循環冷卻水及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噴淋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匯同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及循環冷卻水一并排入園區管網,送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至歙縣污水處理處理廠處理排入練江。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現階段)廠區污水處理廠總排口化學需氧量、pH值、色度、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石油類、氨氮(NH3-N)、總磷(以P計)、總氮(以N計)、總有機碳、可吸附有機鹵化物12個指標排放濃度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
2、廢氣治理設施
項目(現階段)廢氣主要是工藝廢氣(包括投料廢氣、合成廢氣、脫低廢氣、灌裝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及危廢間廢氣,生產線投料廢氣、合成反應廢氣、經冷凝后的真空脫低及灌裝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經“兩級水噴淋+除濕+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經負壓密閉收集的危廢庫和污水處理站廢氣一并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不低于 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現階段)非甲烷總經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37822-2019)附錄A表A.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特別排放限值。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項目(現階段)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運營期廠界外1m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項目噪聲治理設施降噪效果滿足項目需求。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生產過程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包裝材料和廢濾芯、濾膜等,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主要是廢危化品包裝材料、濾渣、廢濾網、廢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廢間暫存,統一交由安慶京環綠色環境固廢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門處置。綜上,固廢處置率達到100%。
5、輻射防護設施
項目(現階段)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監測數據表明,本項目(現階段)驗收監測兩天內的pH值在6.8~7.3范圍之間,排放廢水COD平均濃度為24mg/L,氨氮排放平均濃度為0.3005mg/L,SS排放平均濃度為9mg/L,BOD5排放平均濃度為7.55mg/L,總磷排放平均濃度為0.1238mg/L,總氮排放平均濃度為1.9338mg/L,LAS排放平均濃度為0.3276mg/L,石油類排放平均濃度為1.91mg/L,總有機碳排放平均濃度為31.425mg/L,可吸附有機鹵化物排放平均濃度為0.421mg/L,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區污水處理廠總排口化學需氧量、pH值、色度、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石油類、氨氮(NH3-N)、總磷(以P計)、總氮(以N計)、總有機碳、可吸附有機鹵化物12個指標排放濃度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
2、廢氣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現階段)非甲烷總經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限值,DA001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為8.2kg/a。DA002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為1.6kg/a。廠區內非甲烷總烴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37822-2019)附錄A表A.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特別排放限值。
環境防護距離設置為廠界向外延伸100m范圍。根據現場踏勘可知,項目(現階段)防護距離內無醫院、學校、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建筑物。
3、廠界噪聲
項目(現階段)于廠界設置噪聲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運營期廠界外1m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項目(現階段)生產過程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包裝材料和廢濾芯、濾膜等,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主要是廢危化品包裝材料、濾渣、廢濾網、廢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廢間暫存,統一交由安慶京環綠色環境固廢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門處置。綜上,固廢處置率達到100%。
5、輻射
項目(現階段)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6、污染物排放總量
企業于2024年3月27日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依據排污許可證,企業許可排放量:COD為0.33t/a(50mg/L),氨氮為0.03 t/a(5mg/L),折算后COD 排放量為19.8t/a(3000mg/L),氨氮排放量為0.6 t/a(100mg/L);有組織揮發性有機物(DA001)許可排放量為0.66t/a,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量為0.03368t/a。根據本次驗收監測數據,項目(現階段)實際排放量如下:COD排放量0.154t/a,氨氮排放量為0.0019t/a,DA001廢氣排放口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為0.0086t/a。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周邊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環境空氣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廠界周邊及周圍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相關標準,項目地下水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 III 類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類用地
篩選值。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現階段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附件文本:《安徽萬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有機硅水性助劑及電子膠交聯劑改擴建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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