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表》全本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5-01-13
根據《建設(she)項目竣工(gong)環(huan)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huan)規(gui)環(huan)評 [2017] 4號,現對《譽(yu)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nian)產3億瓦時磷酸(suan)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ji)儲(chu)能系統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jian)測報告表》進行網站公示,公示日(ri)(ri)期(qi):2024年(nian)12月(yue)3日(ri)(ri)-2024年(nian)12月(yue)30日(ri)(ri)。2024年(nian)12月(yue)2日(ri)(ri),譽嬌誠科技(黃山)有(you)限(xian)公司根據《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項目竣工環境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經濟開發區陽產路17號科創標準化廠房。企業實際投資11800萬元,租賃歙縣經濟開發區陽產路17號科創標準化廠房,占地面積約21287.440m2,總建筑面積約20000m2。項目購置安裝池生產線1條,并配套相應儲能Pack組裝,建設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以及配套的儲能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項目委托黃山華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編制完成《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12月19日取得黃山市生態環境分局《關于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歙環字【2023】84號)。并于2024年7月首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91341021MA80J35J41001U),2024年11月20日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備案號:341021-2024-245-L。
項目于2023年12月開工建設,2024年7月竣工,2024年7月-2024年8月項目進行調試,2024年9月,項目生產設施及配套環保設施運行穩定,對項目進行驗收監測。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及違法記錄。
(三)投資情況
譽嬌誠科技(黃山)有限公司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項目環評預計投資為12000萬元,環保投資為50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4.17%,項目實際總投資11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75萬元(廢水治理30萬元、廢氣治理措施105萬元、噪聲治理措施20萬元、固廢治理措施6萬元、綠化及其他14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1.48%。
(四)驗收范圍
1、產品規模: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
2、工程建設:租賃生產加工車間2棟;輔助工程:綜合辦公樓1棟;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電等;環保工程:相關配套廢水、廢氣、固廢治理等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次驗收為整體驗收,項目為新建項目,驗收范圍為:租賃生產加工車間2棟;輔助工程:綜合辦公樓1棟;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電等;環保工程:相關配套廢水、廢氣、固廢治理等環保設施,生產規模為年產3億瓦時磷酸鐵鋰和鈉離子電池以及儲能系統。
本項目變動情況為:
(1)設備:實際驗收比環評設計增加疊片機2臺,增加折邊機2臺,減少激光焊接1臺,1條自動注液線變為手工注液線(暫時改變,后期仍會按照環評設計建設2條自動注液線)。增加的設備均為輔助生產設備,不產污染、不增加產能;自動注液線暫時改成手工注液線,手工注液線亦為全密閉設備,產能不增加,不新增污染物。
(2)廠房布局:環評設計2棟廠房分別設置電池生產的部分工序、1#廠房設PACK組裝線;實際1#廠房建設1條電池生產線,2#廠房設置PACK組裝線。
(3)生產工序:實際驗收和環評相比減少打膠工序。
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食堂廢水和濃水。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匯入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入歙縣污水處理廠,濃水直接經污水管網進入歙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1)涂布烘干廢氣
項目涂布烘干廢氣經NMP回收裝置處理后,尾氣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氣筒排放。
(2)注液和抽氣二封廢氣
項目注液和抽氣二封廢氣,分別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3)焊接煙塵
項目焊接煙塵集氣管進入濾筒除塵處理后尾氣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
(4)餐飲油煙
食堂餐飲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接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和風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安裝隔聲窗、消聲裝置等處理后,使項目運營生產過程中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項目運營期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邊角料、廢氣治理設施收集的焊接煙塵、廢活性炭、沉淀物、廢超濾膜和廢滲透膜、NMP回收液和周轉桶、清洗廢水。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一般固廢廢氣治理設施收集的焊接煙塵環衛處置、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不合格品、廢活性炭、沉淀物、廢超濾膜和廢滲透膜、清洗廢水分類收集后,貯存于危廢暫存間,交由黃山市城嘉環境發展有限公司單位處置;危險廢物NMP回收液和周轉桶原廠家回收處理。
各類固體廢棄物得到妥善處理處置。項目產生的廢棄物均得到妥善處理,對環境影響很小。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項目雨水總排口設置控制總閥,雨水管網、事故污水管網經閘閥連通,保障事故狀態下雨水、消防水、事故污水不外流;污水排放總口設置排污總閥以確保事故狀態下的超標廢水不外排。危廢暫存間、事故應急池、污水處理區域重點防滲處理,其余如辦公區、道路等一般防滲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項目廢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廢水和濃水。雨污分流,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經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3中間接排放標準排往歙縣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濃水直接排往歙縣污水處理廠處理。經驗收監測數據可知,排放的污水污染物中廢水pH值在6.6-6.7范圍之間,排放廢水COD平均濃度17mg/L,氨氮排放平均濃度為0.084mg/L,SS排放平均濃度為28mg/L,總磷排放平均濃度為0.06mg/L,總氮排放平均濃度為0.76mg/L,動植物油低于檢出限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3中間接排放標準排要求。
2、廢氣治理設施
涂布烘干廢氣經NMP回收裝置處理,尾氣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注液、抽氣二封廢氣分別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尾氣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2達標排放;焊接煙塵經除塵裝置處理經15m搞排氣筒DA003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氣筒高于屋頂排放;生產過程未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有組織廢氣DA001涂布、烘干廢氣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4.5g/m3。DA002抽氣二封、注液廢氣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4.54mg/m3,DA003焊接顆粒物廢氣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20mg/m3,廠界無組織最大排放濃度0.258mg/m3。有組織及廠界無組織達《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鋰離子電池限值要求。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最大排放濃度1.93mg/m3,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37822- -2019)附錄A中標準。食堂油煙最大排放濃度為1.4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9-2001)表中相應標準。。達標排放。
項目無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廢氣排放對環境產生影響不大,滿足環評及批復中要求。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產生的噪聲通過優選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減少噪聲的影響,使項目生產過程中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驗收監測結果可知,廠界四周噪聲晝間最高達52.9dB(A),夜間最高達49.9dB(A),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運營期固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一般固廢廢氣治理設施收集的焊接煙塵環衛處置、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不合格品、廢活性炭、沉淀物、廢超濾膜和廢滲透膜、清洗廢水分類收集后,貯存于危廢暫存間,交由黃山市城嘉環境發展有限公司單位處置;危險廢物NMP回收液和周轉桶原廠家回收處理。
項目產生的廢棄物均得到妥善處理,對環境影響很小。
5、輻射防護設施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于廢水排放口設置污水排放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項目污水排放滿足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3中間接排放標準排往歙縣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濃水直接排往歙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
2、廢氣
有組織廢氣DA001涂布、烘干廢氣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4.5g/m3。DA002抽氣二封、注液廢氣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4.54mg/m3,DA003焊接顆粒物廢氣有組織排放經處理后平均排放濃度為<20mg/m3,廠界無組織最大排放濃度0.258mg/m3。有組織及廠界無組織達《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鋰離子電池限值要求。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最大排放濃度1.93mg/m3,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37822- -2019)附錄A中標準。食堂油煙最大排放濃度為1.4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9-2001)表中相應標準。達標排放。
3、廠界噪聲
項目于廠界1m處設置噪聲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運營期生產過程中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置,各廢物的處置均簽訂處置協議,達標處理。
5、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周邊地表水練江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環境空氣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廠界周邊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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