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 [2017] 4號,現對《黃山市聯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7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驗收
監測報告(gao)表(biao)》進行網站公(gong)示,公(gong)示日(ri)期:2022年1月10日(ri)-2022年2月10日(ri)。
2022年1月9日,黃山市聯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年產7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黃山市聯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7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生產項目位于黃山市歙縣經濟開發區,性質為新建項目,環評設計產品及規模為年產70000噸高檔包裝印刷材料,工程組成主要為主體工程:1#、2#、3#、4#生產車間;輔助工程:研發樓、鍋爐房、門衛、食堂、宿舍;公用工程:給水、排水、供電、供氣,環保工程:污水處理、廢氣處理、噪聲處理、固廢處理。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3年8月黃山市聯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蘇圣泰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年產7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生產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并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歙縣生態環境分局于2014年2月27日以歙環字[2014]20號文件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批復,同意項目實施。
項目現階段于2014年3月開工,2015年8月建成生產車間及配套建筑,項目目前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辦理并取得登記回執。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項目進行調試,2021年11月,項目生產設施及配套環保設施運行穩定,對項目進行驗收。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及違法記錄。
(三)投資情況
黃山市聯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環評預計投資為13000萬元,環保投資為32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0.25%,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其中廢氣治理措施24萬元,廢水治理措施3萬元,噪聲治理措施4萬元,固廢治理措施2萬,綠化7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0.4%。
(四)驗收范圍
項目為階段性驗收,驗收產能為年產3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項目驗收范圍為:4棟生產車間(2F),年產30000噸新型高檔包裝印刷材料;主體工程:1#、2#、3#、4#生產車間;輔助工程:研發樓、鍋爐房、門衛、食堂、宿舍;公用工程:給水、排水、供電、供氣,環保工程:污水處理、廢氣處理、噪聲處理、固廢處理;本次驗收為
階段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通過源頭設備優化,將原有生物質鍋爐改為燃天然氣鍋爐。比對《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內容,項目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廢水主要為食堂廢水、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 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后進入歙縣城市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練江。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現階段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鍋爐燃料燃燒廢氣、食堂燃料燃燒廢氣和食堂油煙。
燃氣鍋爐廢氣收集后通過30m高排氣筒(DA001)排放;PET離型膜生產過程中涂布廢氣于設備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后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離型紙、淋膜紙生產過程中淋膜、涂布、印刷廢氣于設備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后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餐飲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通過排氣筒高于屋頂排放。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產生的噪聲通過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有效隔聲,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四)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分切工序邊角料、員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及化糞池污泥。分切工序邊角料廠家回收利用,員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及化糞池污泥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危險廢物主要為破損包裝桶、廢活性炭,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五)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輻射相關安全和防護設施。
(六)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在線監測裝置
項目現階段廢氣排放口均已進行排放口規范化建設,廢氣監測孔均已設置,根據相關排污許可規范,項目無需設置在線監測實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食堂廢水、生活污水,污水治理設施為隔油池化糞池,滿足環評及批復中建設要求建立,由于處理設施前端無法采樣,故無法計算設施處理效率。
2、廢氣治理設施
項目現階段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鍋爐燃料燃燒廢氣、食堂燃料燃燒廢氣和食堂油煙。
由檢測數據可知,項目淋膜、涂布、印刷工段產生有機廢氣經處理后滿足《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中Ⅱ時段標準,達標排放;PET離型膜涂布工序有機廢氣經處理后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達標排放;食堂油煙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小型標準,達標排放;項目無組織廢氣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達標排放。由于廢氣處理設施前端管路迂回,不具備監測條件,故無法計算設施處理效率。
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廢氣治理效果滿足項目需求。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項目現階段驗收監測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運營期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現階段固體廢棄物主要為項目邊角料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化糞池污泥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破損包裝桶、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已配套建設規范的危險廢物暫存庫,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
5、輻射防護設施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現階段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 中三級標準,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黃山市中心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橫江。
2、廢氣
項目現階段有組織排放有機廢氣經處理后項目有組織排放苯乙烯、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 -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二甲苯、顆粒物(漆霧)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 -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二甲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苯乙烯、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達標排放。
3、廠界噪聲
項目現階段運營期西南、西北、東北廠界外1m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東南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項目現階段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分切工序邊角料、員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及化糞池污泥,危險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桶和廢活性炭,邊角料外售資源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化糞池污泥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桶、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5、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6、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環評及環評批復未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規范固體廢物的暫存管理,完善各類環保檔案,加強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完善環境管理體系,確保各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安排專人負責廠區環保設施管理維護,加大對環保設施維護的頻率。
3、對各項處理設施加強管理和人員培訓,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維護巡視制度,完善運行維護記錄,保證穩定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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