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天拓特種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2-02-15
根據(ju)《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shou)暫行(xing)辦法》國環規環評 [2017] 4號,現對《黃山(shan)天(tian)拓特種玻璃有(you)限(xian)公司年(nian)產40萬平(ping)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xiang)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bao)護驗收監(jian)測報告表(biao)》進行網站公示,公示日期(qi):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10日。
2021年12月26日,黃山天拓特(te)種玻璃有限公司(si)根據《黃山天拓(tuo)特(te)種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0萬平(ping)方(fang)米(mi)特(te)種鋼(gang)化玻璃項目(現階段)竣工環境保護(hu)驗(yan)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zhao)(zhao)《建設項(xiang)目(mu)竣工環(huan)境保(bao)護驗收暫行(xing)辦法(fa)(fa)》,嚴(yan)格依照(zhao)(zhao)國家(jia)有關法(fa)(fa)律法(fa)(fa)規、建設項(xiang)目(mu)竣工環(huan)境保(bao)護驗收技術規范、本(ben)項(xiang)目(mu)環(huan)境影響(xiang)評(ping)價報告表和審(shen)批部門審(shen)批決定(ding)等要求(qiu)對本(ben)項(xiang)目(mu)進行(xing)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黃山天拓特種鋼化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現階段)位于歙縣鄭村鎮鄭村路口11號 ,性質為新建項目,產品及規模為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現階段),主要建設內容為:租賃黃山創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廠房1棟及附屬設施,對廠房內部進行改造,并購置安裝1條鋼化玻璃生產線、1條中空玻璃生產線、1條夾膠玻璃生產線,形成年產2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的生產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黃山天拓特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委托黃山星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對“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并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表,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分局于2020年12月29日以歙環字[2020]141號文件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批復,同意項目建設。
2021年4月,本項目施工結束并進行生產設備和環保設備調試,2021年11月生產設備和配套環保設備均能正常穩定運行,委托安徽國晟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監測工作。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及違法記錄。
(三)投資情況
黃山天拓特種鋼化玻璃有限公司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環評預計投資為4500萬元,環保投資為5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1.11%。年產40萬平方米特種鋼化玻璃項目(現階段)實際總投資2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其中廢水治理措施1萬元,廢氣治理措施7萬元,噪聲治理措施0.5萬元,固廢治理措施10.5萬),環保投資占總投資0.8%。
(四)驗收范圍
項目為階段性驗收,驗收范圍為三條特種玻璃生產線,分別為鋼化玻璃生產線、中空鋼化玻璃生產線、夾膠鋼化玻璃生產線。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現階段工程無變動情況。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磨邊、鉆孔廢水,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黃山市歙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玻璃清洗磨邊鉆孔廢水經廠內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中空玻璃和夾膠玻璃生產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和打磨、鉆孔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打磨、鉆孔采用濕式生產工藝,顆粒物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后排放。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產生的噪聲通過優選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減少噪聲的影響,使項目生產過程中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和4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處置處理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及危險廢棄物。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包括:廢玻璃渣、不合格的產品、中空鋼化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危險廢物包括:廢膠桶、廢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廢玻璃渣、不合格的產品、鋁條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外售給物資回收單位。危險廢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特別規定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要求,已建設規范的危廢暫存間,委托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理。
(五)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輻射相關安全和防護設施。
(六)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項目生產車間經混凝土澆筑,采取一般防滲,清洗區、危險廢物暫存間地面與裙角進行防滲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打磨、鉆孔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2、廢氣治理設施
打磨、鉆孔產生的顆粒物經濕法工藝降塵后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采取隔聲罩、減振、墻體隔聲等減噪措施來控制。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驗收監測期間生活垃圾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收集的噴塑粉塵回用于生產,其他一般工業固廢外售給物資回收單位。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安徽超越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置。
5、輻射防護設施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于廢水排放口設置污水排放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項目污水排放滿足(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中要求限值,達標排放。
2、廢氣
由驗收監測報告可知,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現階段中空玻璃和夾膠玻璃生產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經集氣系統+二級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達標排放。廠界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環境防護距離內無醫院、學校、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建筑。
3、廠界噪聲
項目于廠界設置噪聲監測點位,由監測數據可知,驗收監測期間,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經隔聲罩、減振、墻體隔聲等減噪措施和距離衰減后,項目運營期東、西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南、北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現階段玻璃切割、磨邊、鉆孔工序產生的廢玻璃渣、不合格的產品、中空鋼化玻璃生產線鋁條邊角料、廢包裝材料由廠內收集暫存后外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膠桶、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由廠內收集危廢倉庫暫存后交由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廠內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理。
項目現階段各類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均能夠得到有效處置,固廢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5、輻射
項目無輻射源,無需輻射防護設施。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現階段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周邊地表水練江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環境空氣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東、西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南、北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項目現階段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補充完善項目驗收背景,細化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及其批復等文件中相關要求的對照,進一步核實污染防治設施的落實情況;
2、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體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規范危險廢物的暫存管理與處置,完善危險廢物出入庫記錄;
3、按照排污許可自行監測要求定期開展污染物自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