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7日,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報告已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現進行網站公示,公示開始時間2022年3月16日,公示期限不少于20個工作日。
一、
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黃山市歙縣經濟開發區城西園區,建設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項目,主要生產水性環氧樹脂1600噸/年,水性環氧樹脂固化劑970噸/年,水性異氰酸酯固化劑530噸/年,水性聚氨酯樹脂1850噸/年,水性丙烯酸樹脂乳液3850噸/年。本項目年工作約250天,日生產16小時,實行兩班運轉工作制,年生產時間為4000小時。
本次驗收建設內容:項目占地18822㎡,實際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1089萬元。形成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脂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生產能力,其中水性環氧樹脂1600噸/年,水性環氧樹脂固化劑970噸/年,水性異氰酸酯固化劑530噸/年,水性聚氨酯樹脂1850噸/年。水性丙烯酸樹脂乳液3850噸/年。項目新建1棟甲類生產車間(三層, 占地面積1322.3㎡,建筑面積3966.9㎡) 1棟辦公樓(四層,占地面積279.7㎡,建筑面積1116.4㎡,一層監控室、二層設置質檢室(原料質控、產品出廠質檢)、三層辦公室、四層會議室),1棟動力中心(二層,占地面積184.8㎡、建筑面積369.6㎡),1棟丙類倉庫(一層,占地面積364. 3㎡,建筑面積364.3 ㎡),1棟甲類危險品庫(一層,占地面積460.3㎡,建筑面積460. 3㎡,其中危險品儲存間410.3㎡、危險固廢暫存間1間108㎡),2棟丁類倉庫(一層,占地面積分別為991㎡、519.8㎡),布置罐區一個,6個儲罐(1座50m³立式內浮頂丙烯酸異辛酯儲罐,1座50m³立式內浮項甲基丙烯酸環已酯儲罐,1座50m³立式內浮頂苯乙烯儲罐、1座50 m³立式內浮頂丙烯酸丁酯儲罐、1座50 m³立式內浮項甲基丙烯酸甲酯儲罐、1座50 m³立式內浮頂丙酮儲罐。生產車間內建設水性環氧樹脂生產線3條,產能1600t/a,主要配置2臺5m³乳化劑反應釜、2臺6m³+1臺4m³溶解釜、2臺8m³+1臺5m³乳化釜、1臺3m³預溶解釜等設備;水性環氧樹脂固化劑生產線2條,產能970t/a,主要配備1臺5m³中間體反應釜、2臺2.5m³滴加釜、2臺5m³環氧固化劑反應釜等設備;水性異氰酸酯固化劑生產線2條,產能530t/a,新建主要配備1臺2.5m³+1臺1m³反應釜;水性聚氨酯樹脂生產線3條,產能1850t/a。主要配置3臺2. 5m³反應釜、4臺2. 5m³乳化釜、3臺5m³脫溶釜,1臺4.5m³丙酮精餾釜、1臺2m³丙酮精餾塔(φ400*12500mm);水性丙烯酸樹脂乳液一級分散體3條線,二級分散體2條線,分散機5條線,產能3850t/a。一級分散體生產線配置1臺5m³和2臺3m³預乳化釜,2臺8m³'和2*5m³+2*4m³反應釜。二級分散體生產線配置1臺5m³'和1臺3m³反應釜。5臺1.5t加蓋密閉分散機。環保設備主要有光催化氧化設備2套、水吸收塔3套、催化燃燒設施1套、污水預處理系統1套。項目蒸汽由歙縣經濟開發區城西園區集中供熱項目提供;同時建設雨、污分流收集系統,污水預處理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固廢處置、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等環保工程。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委托安徽皖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并于2018年10月9日取得黃山市生態環境局(原黃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該項目的環評批復文件黃環函【2018】274號。2021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913410213438788519001P。
3、投資情況
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項目總投資約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89萬元。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發生變化,工藝廢氣經收集送入二級吸收塔+光催化氧化+RCO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優化處理設施,不屬于重大變動;儲罐區廢氣、倉庫廢氣、危廢庫廢氣和污水站廢氣收集送入一級吸收塔+光催化氧化+RCO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優化處理設施,不屬于重大變動;儲罐區廢氣無組織改為有組織排放,不屬于重大變動;新增分料間,部分顆粒物原輔料小包裝規格轉移到密閉投料器中,會產生少量粉塵,將產生的粉塵收集送入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無組織廢氣改為有組織排放,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
(1)本項目水性環氧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預溶解過程后放空尾氣、乳化劑合成反應后放空尾氣、溶解攪拌后放空尾氣、乳化過程結束后放空尾氣,水性環氧樹脂固化劑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固化劑合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一次加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二次加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中和成鹽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稀釋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水性異氰酸酯固化劑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水性聚氨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聚合2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減壓蒸餾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丙酮精餾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水性丙烯酸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一級分散體單體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一級分散體除臭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二級分散體單體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二級分散體調pH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以上廢氣經管道收集輸送至二級吸收塔TA001+光催化氧化TA003+催化燃燒(RCO)TA005,處理后通過27m高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
(2)污水站廢氣、倉庫廢氣、危廢庫廢氣、儲罐區廢氣經收集送入一級吸收TA002+光催化氧化TA004+催化燃燒(RCO)TA005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27m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
(3)分料間廢氣
本項目分料間廢氣經收集通過管道送入布袋除塵器TA006,處理后,通過DA002排氣筒達標排放。
2、廢水
本項目廠內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主要的污廢水種類水性聚氨酯樹脂生產過程中丙酮精餾環節的廢水,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設備清洗廢水,地坪清洗廢水,質檢廢水,廢氣吸收系統置換排水,循環系統排放廢水和生活污水。
產生的廢水進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和園區接管標準限值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再經歙縣城市污水管網進入歙縣污水處理廠,最終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練江。
3、噪聲
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用廠房隔聲、消聲、基礎減震,加隔聲罩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份固廢有過濾殘渣、不合格產品、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污泥、廢棄燈管和催化劑、含有濾渣的濾網、試劑空瓶、在線監測設備產生的廢液以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生化后污泥屬于一般固廢,統一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無害化處置。過濾殘渣、不合格產品、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生化前污泥、廢棄燈管和催化劑、含有濾渣的濾網、試劑空瓶和在線監測設備產生的廢液均屬于危險廢物,種類主要包括HW13、HW06、HW29和HW49四大類;形態包括液態和固態。本項目新一座占地面積108㎡的危廢暫存場所,長16.8米寬6.4米,倉庫式,為單層結構。對于各生產裝置產生的液態、粘稠狀危廢,采用桶裝,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對于污泥、廢棄活性炭等固態危廢,采用袋裝,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對于廢棄包裝袋及包裝桶,則直接堆放于暫存間內。
5、土壤、地下水
源頭控制結合進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區采取相應的防滲措施。本項目重點污染防治區包括生產車間、儲罐區、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污廢水輸送管溝、甲類庫、危廢庫、丙類倉庫等區域,采用復合防滲結構型式或剛性防滲結構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區包括丁類倉庫等區域。切實做好分區防滲同時設置地下水監控井,跟蹤監測,信息公開。
6、環境風險
根據項目環境風險識別,本項目不存在重大風險源,項目事故狀況下需要收集的廢水包括消防廢水和初期雨水,在廠區北側地勢最低處,新建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積約150 m
3;新建1座事故應急池,有效容積約750 m
3。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應急池之間有溢流通道,可以滿足項目事故狀況的廢水臨時儲存需要。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廢水分批次將事故池排放的廢水處理達接管標準后通過廠區污水處理設施總排口排至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罐區設置圍堰、罐區及生產設備管線設置泄漏報警裝置、廠區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設置緊急切斷閥門等。本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在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分局備案。
項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風險應急預案基礎上,且落實相應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強應急演練,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狀況下的不利環境影響。
7、在線監測裝置
本項目廢水、廢氣排放口均已規范化建設,廢水預留監測點位和設置標識牌,雨水排放口設置監測點位和標識牌,廢氣排放口設置檢測孔位、監測平臺和標識牌,本項目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裝流量、COD和氨氮在線監測設備。
四、
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我單位委托安徽國晟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0-21日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 COD處理效率為61%、氨氮處理效率為74%、總磷處理效率為81%、總氮處理效率為77%、五日生化需氧量處理效率為71%、懸浮物處理效率為82%,基本達到廢水處理設施預期處理效果。
2、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本項目新建處理規模為120m³/d 的污水處理設施,生產期間所有廢水均通過管道輸送至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本項目廢水中污染物pH值7.4、COD2468mg/L、氨氮25.4mg/L、總磷0.155mg/L、總氮32.13mg/L、BOD
5565mg/L、氯化物295mg/L、懸浮物20mg/L、苯乙烯低于設備檢出限,廢水中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1572- -2015)中水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及園區污水處理站接管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驗收監測期間,廢水中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2)廢氣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可知,本項目目前存在檢測方法的廢氣中污染物均已檢測,廢氣中污染物非甲烷總烴12.3mg/m³、苯乙烯低于設備檢出限、氨1.26mg/m³、硫化氫0.0018kg/h、丙酮低于設備檢出限、顆粒物13.9mg/m³,苯乙烯、氨、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規定,硫化氫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表2規定,丙酮滿足《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40-1991) 計算方法確定的污染物排放速率標準。驗收監測期間,廢氣中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3)噪聲
根據驗收監測可知,廠區四周晝夜噪聲東側57.9dB(A)、49.9dB(A),南側56dB(A)、51.9dB(A),西側58.4dB(A)、50.7dB(A),北側58dB(A)、50.6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 -2008)中3類標準,達標排放。
(4)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2017)》推薦計算公式可知,本項目廢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0.598t/a(50mg/L),小于許可排放量1.07t/a;氨氮0.0598t/a(5mg/L),小于許可排放量0.11t/a;廢氣中污染物排放量顆粒物0.034t/a,小于許可排放量0.045t/a;揮發性有機物0.403t/a,小于許可排放量0.676t/a。
綜上所述,廢水、廢氣中污染物總量均達標排放。
五、
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
本項目廠內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主要的污廢水種類水性聚氨酯樹脂生產過程中丙酮精餾環節的廢水,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設備清洗廢水,地坪清洗廢水,質檢廢水,廢氣吸收系統置換排水,循環系統排放廢水和生活污水。
產生的廢水進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和園區接管標準限值后,經園區污水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再經歙縣城市污水管網進入歙縣污水處理廠,最終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練江。滿足驗收要求。
(2)廢氣
①本項目水性環氧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預溶解過程后放空尾氣、乳化劑合成反應后放空尾氣、溶解攪拌后放空尾氣、乳化過程結束后放空尾氣,水性環氧樹脂固化劑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固化劑合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一次加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二次加成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中和成鹽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稀釋過程中,產生的放空尾氣,水性異氰酸酯固化劑生產過程的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水性聚氨酯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聚合2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減壓蒸餾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丙酮精餾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水性丙烯酸樹脂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一級分散體單體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一級分散體除臭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二級分散體單體聚合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二級分散體調pH過程中產生的不凝氣,以上廢氣經管道收集輸送至二級水吸收TA001+UV光催化氧化TA003+催化燃燒TA005,處理后通過27m高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②污水站廢氣、倉庫廢氣、危廢庫廢氣、儲罐區廢氣經收集送入一級水吸收TA002+UV光催化氧化TA004+催化燃燒TA005”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27m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③分料間廢氣
本項目分料間廢氣經收集通過管道送入布袋除塵器TA006,處理后,通過DA002排氣筒達標排放。滿足驗收要求。
(3)噪聲
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廠房車間隔聲、消聲、基礎減震,加隔聲罩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滿足驗收要求。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份固廢有過濾殘渣、不合格產品、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污泥、廢棄燈管和催化劑、含有濾渣的濾網以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生化后污泥屬于一般固廢,統一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源,無害化處置。過濾殘渣、不合格產品、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生化前污泥、廢棄燈管和催化劑、含有濾渣的濾網均屬于危險廢物,種類主要包括HW13、HW06、HW29和HW49四大類;形態包括液態和固態。本項目新建一座占地面積108㎡的危廢暫存場所,長16.8米寬6.4米,倉庫式,為單層結構。對于各生產裝置產生的液態、粘稠狀危廢,采用桶裝,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對于污泥、廢棄活性炭等固態危廢,采用袋裝,暫存于危廢暫存場所內;對于廢棄包裝袋及包裝桶,則直接堆放于暫存間內。滿足驗收要求。
(5)地下水
源頭控制結合進行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區采取相應的防滲措施。本項目重點污染防治區包括生產車間、儲罐區、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污廢水輸送管溝、甲類庫、危廢庫、丙類倉庫等區域,采用復合防滲結構型式或剛性防滲結構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區包括丁類倉庫等區域。切實做好分區防滲同時設置地下水監控井,跟蹤監測,信息公開。滿足驗收要求。
(6)環境防護距離
經現場實地勘察,項目廠區北廠界外69m,西廠界外48m,東界外70m,南廠外界66m,該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建筑物。
六、驗收結論
本項目建設過程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等污染防治設施按照環評及批復文件要求建設;截止驗收日期,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根據驗收監測報告排放濃度計算可知,廢氣、廢水中污染物預測排放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經批準后,項目建設的性質、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設施未發生變化;項目建設期間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所在地為工業用地,未造成周邊生態破壞。項目建設及設備調試期間未收到相關投訴等事件發生。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得出本項目(階段性)驗收結論為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
《黃山聯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800噸水性環氧、水性固化劑、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丙烯酸乳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